|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6077/2025-00134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城管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04 | [ 发布日期 ] | 2025-11-04 | 
催告书(公告送达)高小月
高小月(50022620******1422):
你在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苑社区崇信路697号6幢1单元1-4房屋外边缘线以外区域,实施了损毁园林植物的行为,违反《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已于2024年12月16日依法予以立案。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 渝(巴南)城决催字〔2025〕1020004号;现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联系人:游平,联系电话:023-66235199,联系地址:重庆巴南区渝南大道200号),逾期则视为送达。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11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巴南区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