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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6077/2025-00142 [ 发文字号 ] 渝巴南城违建责停决字〔2025〕303005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强制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城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1-24 [ 发布日期 ] 2025-11-24

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公告送达)谢小勇

谢小勇(360123********1311):

你个人擅自在巴南区云滨路1297号(鸥鹏大道壹号小区)A76露台处修建的现浇结构未经规划许可,属于《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违法建筑。现根椐《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你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自行消除在建违法建筑。未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逾期未消除的,本机关将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供水、供电、供气、物业服务等企业依法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并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请巴南区人民政府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

(以下红框内为位于巴南区云滨路1297号鸥鹏大道壹号小区A76楼露台处修建的现浇结构。)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51114日    

联系人:胥红玲     联系电话:66470651   

联系地址:巴南区龙德路83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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