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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6077/2025-001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城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0-09 [ 发布日期 ] 2025-10-09

巴南区市政设施(2025)042号

巴南区市政设施(2025)042号
序号 〔2025〕042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宏远石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201860031F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
事业单位证书
社会组织登记
法人 法定代表人 许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巴南区市政设施(2025)042号
建设单位 重庆凯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巴南分公司
施工单位 四川宏远石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许可类型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行政类别 许可
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许可证
许可内容(项目名称、项目所在路段或区域、占道位置、占道面积等) 该单位因巴南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安全改造项目(李家沱、花溪片区),需在李家沱街道巴南大道(路灯编号130089旁)占道施工挖掘花岗石路面人行道6.2m×1.5m=9.3㎡,占用8m×2.5m=20㎡;在马王坪正街(路灯编号130065旁)占道施工挖掘青石板路面人行道7m×0.7m=4.9㎡,占用8m×2m=16㎡;合计挖掘14.2㎡,占用36㎡。
许可决定日期 2025年10月9日
占用(挖掘)起止日期 起:2025年10月10日
止:2025年11月4日
行政许可机关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1130093076077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113009307164P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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