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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6077/2025-001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城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1-14 [ 发布日期 ] 2025-11-14

巴南区市政设施(2025)052号

序号 〔2025〕052
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文水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22572479811A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
事业单位证书
社会组织登记
法人 法定代表人 陈广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巴南区市政设施(2025)052号
建设单位 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河南文水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许可类型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行政类别 许可
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许可证
许可内容(项目名称、项目所在路段或区域、占道位置、占道面积等) 该单位因龙洲湾B区河道生态工程(截洪沟部分),需在龙洲湾街道盛龙路(路灯编号130099至130036旁)占道施工挖掘花岗石路面人行道7m×4.5m=31.5㎡,占用7m×12m=84㎡;挖掘沥青路面车行道38m×4.5m=171㎡,占用38m×12m=456㎡。在嘉龙路(路灯编号130036至130025旁)占道施工挖掘沥青路面车行道206m×4.5m=927㎡,占用206m×12m=2472㎡。在龙泽路 (路灯编号130025至130024旁)占道施工挖掘花岗石路面人行道8m×4.5m=36㎡,占用8m×12m=96㎡;挖掘沥青路面车行道56m×4.5m=252㎡,占用56m×12m=672㎡。合计挖掘1417.5㎡,占用3780㎡。
许可决定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占用(挖掘)起止日期 起:2025年11月14日
止:2026年2月11日
行政许可机关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1130093076077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113009307164P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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