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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6077/2025-0016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城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2-26 [ 发布日期 ] 2025-12-26

巴南区市政设施(2025)056号

巴南区市政设施(2025)056号
序号 〔2025〕056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183764483Y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
事业单位证书
社会组织登记
法人 法定代表人 田卫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巴南区市政设施(2025)056号
建设单位 重庆德润壹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行政许可类型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行政类别 许可
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许可证
许可内容(项目名称、项目所在路段或区域、占道位置、占道面积等) 该单位因黄溪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项目,需在渝南大道、巴县大道、明晨大道、尚文大道、鱼洞长江大桥南引道、水派支路、云锦支路、云锦三路占道施工挖掘花岗石路面人行道97.8㎡,占用209㎡;挖掘透水砖路面人行道70㎡,占用126㎡;合计挖掘167.8㎡,占用335㎡。
许可决定日期 2025年12月25日
占用(挖掘)起止日期 起:2025年12月25日
止:2026年2月12日
行政许可机关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1130093076077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113009307164P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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