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送达公告(朱卉慧)
你在重庆市巴南区巴滨路516号江城铭著18幢2-1-2号房屋外轮廓线1米以外的小区附属绿地范围内实施的损毁园林植物的行为,涉嫌违反《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已于2025年5月12日依法予以立案。你单位(个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对损毁园林植物相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现场勘验通知书》( 渝(巴南)现勘通字〔2025〕1050006号),现请你于2025年7月20日前与花溪城管大队联系现场勘验事宜。(联系人:刘东,联系电话:023-62561307,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民主新村10栋309室),如逾期未联系或未到场的,不影响本机关现场勘验的进行。同时,本机关将视为你单位(个人)无陈述和申辩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