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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送达公告(​田甜)

日期:2025-07-11
【字号:

田甜51020319******0862):

你在重庆市巴南区花南路12053单元1-2房屋外轮廓线1米以外的小区附属绿地范围内实施的损毁园林植物的行为,违反《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已于20241227日依法予以立案,。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责令撤销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决定书》(渝(巴南)城撤责改决字〔20241050006号)、《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决定书》(渝(巴南)城责改决字〔20241050006-1号); 现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责令撤销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决定书》、《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决定书》(联系人:陈凤霞,联系电话:023-62561307,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民主新村10309室),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你拒不接受整改,本机关将根据调查的证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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