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送达公告(田甜)
田甜(51020319******0862):
你在重庆市巴南区花南路120号5幢3单元1-2号房屋外轮廓线1米以外的小区附属绿地范围内实施的损毁园林植物的行为,违反《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已于2024年12月27日依法予以立案,。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责令撤销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决定书》(渝(巴南)城撤责改决字〔2024〕1050006号)、《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决定书》(渝(巴南)城责改决字〔2024〕1050006-1号); 现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责令撤销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决定书》、《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决定书》(联系人:陈凤霞,联系电话:023-62561307,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民主新村10栋309室),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你拒不接受整改,本机关将根据调查的证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