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理违法建设执法 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
渝巴南城违建责停决字〔2025〕325002号
蒋定勇(51022219******8315):
你个人擅自在巴南区丰华路581号2幢13-2房的破坏房屋外立面、违法建设等情形 未经规划许可,属于《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违法建筑。现根椐《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你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消除在建违法建筑并恢复建筑原貌。未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逾期未消除、未自行整改的,本机关将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供水、供电、供气、物业服务等企业依法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并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请巴南区人民政府强行制止直至消除在建违法建筑并恢复建筑原貌。(以下红框内为位于巴南区丰华路581号2幢13-2房的破坏房屋外立面、违法建设等情形。)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10日
联系人:胥红玲 联系电话:66470651 联系地址:巴南区龙德路83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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