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送达公告(黄英)
黄英(50023619******0326):
你在重庆市巴南区巴滨路516号江城铭著6幢2-1-1号房屋外轮廓线1米以外的小区附属绿地范围内实施的损毁园林植物的行为,违反《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已于2025年5月12日依法予以立案。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决定书》(渝(巴南)城责改决字〔2025〕1050001号),现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决定书》(联系人:刘东,联系电话:023-62561307,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民主新村10栋309室),逾期则视为送达。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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