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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字第21032号

日期:2021-04-29
【字号:
序号 〔2021〕032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4503958048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
事业单位证书
社会组织登记
法人 法定代表人 李方宇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市政设施字第21032号
行政许可类型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行政类别 许可
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许可证
许可内容 该单位因重庆轨道24号线一期1标鹿角北站主体工程占道施工,需在福鹿大道与甘泉路交汇处占用挖掘人行道13416平方米。
许可决定日期 2021年4月29日
占用(挖掘)起止日期 起:2021年4月30日
止:2022年4月30日
行政许可机关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1130093076077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113009307164P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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