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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6077/2021-00153 [ 发文字号 ] 巴南城综办〔2021〕7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城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日期 ] 2021-05-21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通知

巴南城综办〔202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关于印发巴南区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十条措施办法的通知》以及《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通知》(渝城管局〔2021〕66号)要求,为有效预防和坚决杜绝户外广告设施重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城市管理领域公共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责任

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事故的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原则,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纳入百日行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落实管理机构人员,认真部署落实,要制定辖区、单位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监管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度落实、体系健全。

二、进一步做好常态管理

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履行好户外广告和招牌自身主体责任的同时,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重要节点、公园广场、商圈、物业小区、工地、体育场、码头、公交车站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所辖范围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经营者或使用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强化日常巡查检查,抓好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维护管理。按照《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和重庆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户外招牌设置规范》等规定,定期做好广告招牌设施的除锈防腐维护、构件连接点检查、照明供电控制设备维护以及日常清洁等,每年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至少进行1次安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结合检测情况进行整修或拆除,确保设施牢固、安全。

三、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

结合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安排,即日起至9月30日,由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履行好户外广告和招牌自身主体责任的同时,根据管辖区域以及行业管理职责,牵头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是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重要节点、公园广场、商圈、物业小区、工地、体育场、码头、公交车站等区域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含楼顶招牌)。

(一)排查范围。道路沿线大型高立柱广告;附着于建(构)筑物楼顶墙面设置的户外LED屏、翻板、灯箱、霓虹灯、看板及各类招牌和LED字幕屏等广告设施;各类落地式户外广告和招牌;城市隧道、立交桥、地通道和人行天桥及护坡、堡坎等处的户外广告和招牌;城市路灯杆(道旗)广告;公交站台、公交车身和轨道交通户外广告设施;河道、防洪堤安全防护区内的户外广告和招牌。

(二)排查内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设施是否安全,重点排查设施构架连接点(主要包括钢、木或复合材料结构的焊缝、螺栓)、支座、锚固点和灯具固定节点是否牢固安全;附着于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喷绘布、发光字等是否完好,排查喷绘布与字残缺、掉落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广告招牌用电是否安全,排查照明线路、灯具、电气设备和避雷设施可靠性,以及用电、漏电、雷击可能造成易燃易爆的安全隐患;广告招牌设施位置是否合理(预留安全空间及范围),其坠落、垮塌可能导致的安全影响范围;其他可能存在或造成事故的安全隐患。

(三)整改要求。

1.督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单位落实酷暑、暴雨、大风、雷击、漏电等条件下的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防护措施。

2.对检查发现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破损、变形和构件锈蚀、油漆脱落、龟裂、风化、连接点老化、面板松垮及电气等各类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广告设置单位,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维护加固、整改修复,确保户外广告设施结构安全牢固、功能齐全、完好无损。对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拆除,避免因广告招牌设施垮塌、掉落及漏电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督促责任,深入宣传,要通过向商户和业主单位责任人发放《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设置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见附件1);在各社区(村社)宣传栏、商圈公告栏、建筑工地公示栏、车站宣传栏等张贴《告知书》;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运用网络和微信(微博)公众号等自媒体方式,加强对商户、业主单位以及广场市民的宣传引导,督促其认真履行广告设置安全管理责任,对所属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安全自查,并要求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信息报告主体责任和时限要求,切实做到遇有重要紧急事项立即请示报告,有效避免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事故。

五、进一步强化信息收集和报送

(一)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建立户外广告和招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明细,跟踪检查、督促整改、确保安全。

(二)从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请23个镇街于每月24日前将本镇街实施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监管及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有关情况,以月报表形式(见附件2)报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科,报送途径:党政网传区政府部门-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科。

附件:1.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设置告知书

      2.巴南区2021年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整治情况月报表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附件1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设置告知书

广大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者:

为全力遏制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事故发生,尤其是防范附着于建(构)筑物上的镂空字及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破损而造成的坠落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告知书。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应符合《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和重庆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户外招牌设置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是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人,负责设施的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其美观、牢固、安全。

二、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者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一)应当定期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及时维护,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整修或者拆除,并作好安全维护情况的记录。

(二)遇有大风、暴雨预警预报和其他恶劣天气时,应当及时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采取加固、断电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予以修复或者拆除。

(三)出现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破损、污迹、褪色、变形等情况时,应当及时维修、更新。

(四)在日常维护检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自身力量难以及时排除的,在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置

(五)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各类检查、检测工作。

三、请广大户外广告和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者自觉遵守以上内容,若未按规定履行上述义务,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其设置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2


巴南区2021年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整治情况月报表

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辖区总量

名称

龙洲湾街道

鱼洞街道

莲花街道

李家沱街道

花溪街道

南泉街道

一品街道

南彭街道

惠民街道

界石镇

接龙镇

东温泉镇

木洞镇

圣灯山镇

安澜镇

石龙镇

姜家镇

麻柳嘴镇

丰盛镇

二圣镇

双河口镇

石滩镇

天星寺镇

合计

1

清理存在安全隐患户外广告(处)

























2

清理存在安全隐患招牌(处)
























3

发放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设置告知书  (份)

























4

张贴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设置告知书  (份)

























5

出动人/次

























6

出动车/次

























7

本月工作小结(主要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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