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6077/2023-00019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城管发〔2023〕12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城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3 | [ 发布日期 ] | 2023-03-20 |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委外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
巴南城管发〔2023〕12号
局属各科室、队所,渝南自来水公司、市固废运输公司界石垃圾中转站、北控耐得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各服务外包企业:
根据《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委外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通知》(渝城管局〔2023〕15号)的部署要求,为深刻汲取委外作业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有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当前委外作业中存在的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决定在全区城市管理领域开展委外作业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原则,重点解决委外作业过程中责任不清、违法发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安全措施不到位、人员无证上岗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委外作业行为,切实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委外作业活动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委外作业是指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或者协议,由承包单位在相关场所开展作业活动。
(一)整治领域。城市市政设施、供节水、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公园等城市管理行业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委外作业活动。
(二)整治环节。具有较大危险性或者事故较为集中的委外作业活动,主要包括市容环卫作业、园林绿化作业、设备安装调试、装卸吊运、临时用电、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拆除作业、断路作业、检维修作业等。
三、重点整治问题
发包、承包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照《加强委外作业安全管理“十要十禁”》(详见附件),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补足短板,共同提升委外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一)按照“谁发包谁负责”原则,整治发包单位“违法违规发包、委外作业一委了之”问题。对于委托个人以及无资质单位的,发包单位负安全生产全部主体责任。对于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发包单位承担管理责任,承包单位承担现场责任。具体整治5个方面:一是不审查、乱发包。未审查承包单位资质条件,违规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二是没协议、不定责。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中未明确安全管理内容,没有书面约定双方安全责任。三是不交底、不指导。对委外作业的风险隐患不培训交底,实施高风险作业环节没有明确专人技术指导。四是不检查、不监护。没有落实专人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对高风险作业不审批或者未全程监护。五是不报备、不考核。没有将重大风险、重大变化情况报告监管机构,对承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不实施约束考核。
(二)按照“谁承包谁负责”原则,整治承包单位“随意任性妄为、现场失管失控”问题。具体整治5个方面:一是人员不到位。作业活动没有明确班组长、安全员就进场。二是培训不到位。作业前没交底培训、对风险不清楚擅自实施。三是审批不到位。对高风险作业没有审批、签字就擅自实施。四是防护不到位。无措施、无现场环境处置擅自开展作业。五是监护不到位。对高风险作业没有向发包方报告、现场无监护人擅自开展作业。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整治城市管理领域委外作业“监管缺失、责任盲区”问题。主要开展3个方面工作:一是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单位按照管理职责负责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的委外作业监管。二是强化执法。区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加大对发包单位、承包单位违法行为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发包单位“违法违规发包、委外作业一委了之”,承包单位“随意任性妄为、现场失管失控”等问题。三是引导自律。局机关各责任科室、队所要加强委外作业自律管理,制定委外作业、危险作业行业标准,印制口袋书、宣传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委外作业行为,促进行业整体健康发展,避免业内恶性竞争,把行业自律作为监管的有力补充。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实施惩戒。严格执行统计规定,将委外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纳入发包单位统计,依据事故调查处理结论追究相关责任,暂扣或者吊销发包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称号等证书。建立管理范围内承包单位档案,落实承包单位禁入制度,对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承包单位给予禁入限制,对于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一般事故的承包单位,将其纳入区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范围。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用好各类媒体,结合“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5·12”防灾减灾日、应急知识“五进”等主题活动,对委外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将委外作业相关知识纳入职工培训重要内容,通过事故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要统一建立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要求,制定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区城市管理局将成立检查组,对城市管理行业领域内的委外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核查,对自查自改不认真、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运用交办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确保城市管理行业领域内的委外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明显提升。
请各单位分别于6月8、11月28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区城市管理局市政绿化安全科。
附件:加强委外作业安全管理“十要十禁”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
(联系人:王旭:联系电话: 158260671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加强委外作业安全管理“十要十禁”
一、要审查相关资质。资质发生变化时要重新履行相关程序,严禁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严厉打击违法发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违规开展委外作业行为。
二、要签订劳务合同。在劳务合同或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要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告知委外作业项目安全风险,共同开展现场风险辨识,编制危险有害因素清单,严禁将法律法规明确应由自身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合同或协议形式转嫁给承包单位。
三、要健全安全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配备符合作业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严禁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组织生产。
四、要强化统一管理。发包单位要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严禁发包单位对委外作业不管不顾,以包代管,“一委了之”。
五、要规范事前检查。年度检维修、大型作业、复工复产等重大风险、重大变化情况要报告基层监管机构,通过安全检查,符合条件后才能开展作业,严禁未经报备未经验收擅自开展作业。
六、要履行作业票(证)程序。承包单位开展动火作业等八大危险作业和关键工序前,要履行作业票(证)制度,发包单位要进行全程旁站,条件允许的要建设监控系统,特级动火作业应使用防爆设备全过程影像采集,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危险作业。
七、要制定安全措施。承包单位开展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和关键工序时,要明确安全技术措施,特级动火、一二级吊装等作业需事先制定方案,特级动火、受限空间等作业应连续监测气体浓度,必须确保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粉尘容许浓度符合要求,清除周围易燃物,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进行清洗或置换,严禁无措施、无审批、无现场环境处置擅自开展作业。
八、要严格人员管理。承包单位开展动火作业等八大危险作业和关键工序前,必须排查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严禁酒后作业、高血压、低血压、癫痫、心脏病、弱视等患者带病作业。
九、要全员安全培训。要将承包单位从业人员纳入统一培训管理,建立培训档案,审查承包单位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统一建立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承包单位作业人员纳入“两单两卡”管理,严禁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从事危险岗位、危险作业领域委外作业。
十、要做好应急准备。发包单位应将委外作业项目纳入统一应急管理,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定期进行培训,配备空气呼吸机、有害气体检测仪等设施设备,共同组织应急演练,避免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脱节的情况,严禁措施不清、情况不明盲目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