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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279X/2025-00096 [ 发文字号 ] 巴财罚〔2025〕2 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3-26 [ 发布日期 ] 2025-03-26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巴财罚〔2025〕2 号

一、项目编号BNQ25A00002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清华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单位重庆隆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当事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58号金科.世界城四、基本情况

经调查核实,重庆隆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重庆市清华中学标准化考场设备项目的代理机构,在询价公告、询价通知书编制过程中均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重庆隆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形。

五、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七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重庆隆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给予重庆隆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警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处罚机关: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处罚时间: 202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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