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79X/2025-00098 | [ 发文字号 ] | 巴财投处〔2025〕2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15 | [ 发布日期 ] | 2025-05-23 |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巴财投处〔2025〕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巴南区规范森林防火检查卡点项目”(项目号:BNQ24C00099)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投诉人
名称:四川赛冠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万富金街1号楼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庆芳
二、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1:尚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56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巴南区林业局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巴县大道556号
三、投诉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巴南区规范森林防火检查卡点项目
项目编号:BNQ24C00099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招标文件存在指定性、具有排斥限制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投诉事项成立,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林业局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若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