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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279X/2025-00121 [ 发文字号 ] 巴财投处〔2025〕5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7-03 [ 发布日期 ] 2025-07-07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巴财投处〔2025〕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巴南区滨江路学校厨房设备项目(项目号BNQ25A00199)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投诉人

名称:重庆易成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内环南路777号二区

法定代表人:范雨杰

二、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1:重庆市清华中学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花溪道3

被投诉人2:巴创云(重庆)招标代理中心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305214-17

三、投诉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巴南区滨江路学校厨房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BNQ25A00199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存在提供不合法产品,牟取中标(成交)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重庆市清华中学和九龙坡区新瑞达厨房设备厂递交本项目进展情况相关资料,截至2025529日,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为保证本项目质量,责令重庆市清华中学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对九龙坡区新瑞达厨房设备厂履约情况进行严格把关验收,若发现九龙坡区新瑞达厨房设备厂存在违约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第一时间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置。

若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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