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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279X/2025-00128 [ 发文字号 ] 巴财投处〔2025〕8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7-30 [ 发布日期 ] 2025-08-05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巴财投处〔2025〕8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号BNQ24C00084)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投诉人

名称:重庆锐贝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科大道24B1

法定代表人:侯路霞

二、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1: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工联一村一号

三、投诉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NQ24C00084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4为:招标文件条款设置不合理,对潜在投标人歧视性差别对待。投诉事项35为: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5成立,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234缺乏事实依据,该3个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予以驳回。

若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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