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79X/2026-00001 | [ 发文字号 ] | 巴财投处〔2025〕17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31 | [ 发布日期 ] | 2026-01-04 |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巴财投处〔2025〕17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2026-2027年清扫保洁及绿化管护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号:BNQ25C00076)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投诉人
名称:重庆智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红锦大道611号3-3号
法定代表人:刘智谋
二、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1:重庆市巴南区南温泉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正街1号附22号
被投诉人2:重庆智翔云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庭街17号5楼5-39
三、投诉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清扫保洁及绿化管护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BNQ25C00076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存在歧视性和排他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投诉事项2、3成立,责令采购人重庆市巴南区南温泉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不成立,予以驳回。
若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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