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79X/2026-00009 | [ 发文字号 ] | 巴财投处〔2026〕2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30 | [ 发布日期 ] | 2026-02-02 |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巴财投处〔2026〕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木洞中学综合楼学生课桌凳、书包柜及办公家具(含学术报告厅、会议室)”(项目号:BNQ25A00662)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投诉人
名称:重庆峰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渝北区金开大道1218号附68号LG层2栋04
法定代表人:康双
二、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1:重庆市木洞中学校
地址:重庆市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前进路29号
三、投诉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木洞中学综合楼学生课桌凳、书包柜及办公家具(含学术报告厅、会议室)
项目编号:BNQ25A0066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采购文件具有排他性,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本机关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不成立,予以驳回。
若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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