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156W/2019-1675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9-26 | [ 发布日期 ] | 2019-09-27 |
重庆市巴南区档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档案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巴南区档案局(重庆市巴南区档案馆、重庆市巴南区地方志办公室)为区政府局馆合一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档案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区档案、地方志工作规范性文件等;
2.负责全区档案地方志行政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地方志工作等;
3.负责馆藏档案规范化管理,负责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编目、排列、统计、保管、保护、保密、抢救和档案数字化工作等;
4.研究和审查有关档案保存价值、保管期限的原则和标准,审议和监督有关档案的鉴定销毁;
5.负责开发利用档案地方志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地方志信息资源,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档案地方志资源提供查阅服务等;
6.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档案数字化及电子文件归档,拟定全区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等;
7.负责拟定全区档案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开展档案地方志宣传教育,组织档案地方志干部队伍培训工作等;
8.组织开展档案学术交流,牵头承办全区有关档案地方志工作的事务性工作;
9.负责组织编纂出版《巴南区志》《巴南年鉴》,对本行政辖区内编撰出版的地方志书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评审;
10.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应由区档案地方志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巴南区档案局(重庆市巴南区档案馆、重庆市巴南区地方志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局(馆、志办)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等。
2.业务指导科,负责起草全区档案工作规范及业务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单位档案业务等。
3.档案管理科,负责馆藏档案规范化管理,指导监督全区档案数字化及电子文件归档。负责拟订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编目、排列、统计、保管、保护、保密、抢救、开放、鉴定、销毁、利用、编研、陈列展览和档案数字化工作等。
4.方志科,负责拟定全区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机关、团体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地方志工作;组织编纂出版《巴南区志》《巴南年鉴》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58.39万元,支出总计758.3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52万元,增长19.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预算标准增加,项目资金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37.2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03.44万元,增长16.3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纳入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7.26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1.1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4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78万元,增长20.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基本支出508.96万元,占68.73%;项目支出231.56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6万元,下降15.4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加大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3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44万元,增长16.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预算标准增加,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56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纳入财政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13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78万元,增长20.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纳入财政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82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在职人员考核奖励及奖金未纳入预算数。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6万元,下降15.4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加大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92万元,占79.8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05万元,下降5.14%,差旅费,福利费,劳务费等预算数额较大。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3.97万元,占11.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81万元,增长90.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纳入财政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9万元,占3.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5万元,增长74.2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6.64万元,占4.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1万元,增长93.5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8.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9万元,增长3.2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7万元,增长6.54%,主要原因是社会总体消费水平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万元,下降45.67%,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无车辆,无车辆使用费用,同时公务接待费用大大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3万元,下降72.1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本单位无车辆使用费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维护运行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1.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区县档案馆到我单位学习交流,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万元,下降45.6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超标准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3万元,下降72.18%,主要原因是到我局检查指导、调研考察、学习交流的单位和人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5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8.1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8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7万元,增长6.54%,主要原因是消费增长引起办公费用及邮电、培训、租赁费用的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7.91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45.21万元。馆藏档案数字化处理项目经费726.07万元,由区财政自2013年起分期五年不计息平均支付数字化服务商,平均每年需拨付145.21万元,2016—2017年因数字化进度原因,未申请拨资金;2018年拨付145.21万元,剩余145.21万元计划于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数字化服务商。
项目资金由区档案局管理,档案管理科负责具体实施。资金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质量要求、财务制度等规定进行审批把关,确保项目资金科学管理、专款专用。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数量据实结算,由财政直接支付外包服务公司。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社会公众提供档案查阅服务的效率明显提高,档案查阅准确率明显提高;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能通过政务服务外网查阅档案,准确便捷下载档案资料。2018年,接待查阅利用群众6883人次,让95%以上的群众带着问题而来,满意而归。其中婚姻档案“异地跨馆查询”11人次,满意度100%。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馆藏档案数字化处理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档案查阅准确率高、查阅效率高,各单位都能通过政务服务外网查阅档案,下载准确便捷。2018年接待查阅利用群众6883人次,让95%以上的老百姓带着问题而来,满意而归。其中婚姻档案“异地跨馆查询”11人次,满意度100%。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杜雪梅,联系电话:023-66222350,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翰路16号,邮箱:7939576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