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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279X/2024-00132 [ 发文字号 ] 巴财农发〔2024〕74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21 [ 发布日期 ] 2024-09-03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莲花街道、接龙镇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56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24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0万元,具体用于接龙镇2024年食用菌智慧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其中60万元与莲花街道2024年大中村蔬菜加工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渝财农〔2023151)做指标置换

二、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要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加强监管,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绩效,承担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未编制绩效目标不得安排资金计划

三、请及时编制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严格执行项目及资金的公告公示和村级义务监督员制度。

四、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截留、挪用,并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

五、加快衔接资金实际支出进度,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管理使用不好、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六、资金列报功能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经济科目根据资金实际用途列报。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48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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