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79X/2025-00116 | [ 发文字号 ] | 巴财社发〔2025〕11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20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2 |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卫生健康委、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5〕36号)精神,现下达2025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5万元(基层医疗机构49万元、村卫生室6万元),市级资金1万元(村卫生室1万元)。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请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编制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该项支出列报“210 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5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