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79X/2025-00118 | [ 发文字号 ] | 巴财社发〔2025〕13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20 | [ 发布日期 ] | 2025-07-02 |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卫生健康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5〕40号)精神,现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59万元。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请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编制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涉及资金分配的请及时提出分配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
该项资金支出列报“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5年6月20日
(此页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