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79X/2025-00122 | [ 发文字号 ] | 巴财农发〔2025〕35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7-11 |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区政府批示及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你委农技站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13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其中:53万元在(渝财农〔2025〕20号)安排,45万元在(渝财农〔2023〕158号)优质中稻绿色高产高效项目结余中安排,52万元在(渝财农〔2024〕39号)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中安排。
二、请严格按照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抓紧实施,严格管理,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并加快预算执行力度,提高使用效益。
三、加强绩效目标监控。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要强化绩效理念,承担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在预算执行中对照市级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四、资金功能科目列报“耕地建设与利用(2130153)”经济科目列报“商品和服务支出(302)”。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5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