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1-00344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水保〔2021〕20号 |
[ 主题分类 ] | 重大项目建设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21 | [ 发布日期 ] | 2021-05-24 |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南彭冷链物流配送中心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南彭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南彭冷链物流配送中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编码:2020-500113-54-03-150294)和《南彭冷链物流配送中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2),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南彭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项目在占地3.67hm2,均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22798.81㎡,主要由1#楼(库房)、2#楼(库房、设备用房)、3#楼(办公楼)、4#楼(库房)、5#楼(门卫室)、配套道路和景观绿化等组成。该方案为补办性质,项目已于2020年11月进场施工,目前已完成80%土石方施工,预计2022年7月完工,建设总工期21个月。项目总挖方9.36万m³,填方0.36万m³,余方9.00万m³,余方全部运至重庆南彭贸易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物流基地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回填。工程总投资15050.0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163.49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67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49.4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8.99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10.32万元,施工临时措施投资3.51万元,独立费用20.08万元(含水土保持监测费2.56万元),基本预备费1.4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1310万元。该项目地块位于南彭物流基地范围内,补偿费已缴纳市财政(渝水许可巴南水保〔2021〕208号),不再重复计征。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应当随主体工程监理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
(四)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要及时展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