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1-00284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涉河〔2021〕29号 |
[ 主题分类 ] | 重大项目建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15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8 |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巴南区农旅融合项目—安澜至龙岗道路 升级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巴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巴南区农旅融合项目—安澜至龙岗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评审,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向我局报送了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的《报告》,并通过复核。根据河道管理有关规定和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起点(桩号K0+000)位于安澜镇场口致富桥附近,与省道S534相交,经走马滩、龙浒峡、跨房子、龙岗水厂等地,终点(桩号K5+330)止于龙岗场镇,与既有道路顺接,路线长度5.33km。该工程涉河部分为四座桥梁和道路桩号K0+378~K0+415段、桩号K1+603~K1+632段。
二、工程中道路路基设计洪水标准采用25年一遇,涵洞设计洪水标准采用25年一遇,桥梁设计洪水标准均均采用5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重庆市主城区防洪规划报告(2016-2030)》、《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的要求。
三、同意《报告》中的涉河建设方案。
(一)致富桥
桥梁起止桩号K0+007.00~K0+123.00,中心桩号K0+065,全长116m。桩号K0+007设计路面高程241.77m,桩号K0+123设计路面高程244.34m,梁底最低高程240.30m,桥梁纵坡为3.0%的上坡,桥面横坡最大4%,墩台径向布置。
全桥共两联,上部结构采用16m钢筋混凝土现浇箱梁和3×30m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0号和4号桥台采用重力式U形台、明挖扩大基础,分联墩1号桥墩采用矩形盖梁柱式墩,钻孔桩基础,桩基础直径1.8m,桥墩直径1.6m;2号和3号桥墩采用柱式墩,钻孔桩基础,桩基础直径1.8m,墩径1.6m。
(二)百节滩桥
桥梁起止桩号K0+551.00~K0+639.00,中心桩号K0+595,全长88m。桩号K0+551设计路面高程247.46m,桩号K0+639设计路面高程250.10m,梁底最低高程245.79m,桥梁纵坡为3.0%的上坡,桥面横坡为双向2%,墩台径向布置。
全桥共一联,上部结构采用23+30+23m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重力式U形台、明挖扩大基础,桥墩采用柱式墩,钻孔桩基础,桩基础直径1.8m,墩径1.6m。
(三)走马滩桥
桥梁起止桩号K0+840.00~K0+930.00,中心桩号K0+883,桥梁全长90m。桩号K0+840设计路面高程250.37m,桩号K0+930设计路面高程248.75m,梁底最低高程247.11m。桥梁纵坡为-2.0%的下坡,桥面横坡为双向2%,墩台径向布置。
全桥共一联,上部结构采用25m+30m+25m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0号桥台采用轻型桥台,钻孔桩基础,3号桥台采用重力式U形台、承台桩基础,桩基础直径1.4m,桥墩采用柱式墩,钻孔桩基础,桩基础直径1.8m,墩径1.6m。
(四)鱼见滩桥
桥梁起止桩号K1+377.50~K1+460.50,中心桩号K1+420,全长83m。桩号K1+377.50设计路面高程246.09m,桩号K1+460.50设计路面高程246.754m,梁底最低高程244.45m。桥梁纵坡为-0.6%的下坡,桥面横坡为双向2%,墩台径向布置。
全桥共一联,上部结构采用3×20m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重力式U形台、承台桩基础,桩基础直径1.4m,桥墩采用柱式墩,钻孔桩基础,桩基础直径1.6m,墩径1.4m。
(五)桩号K0+378~K0+415段路基
桩号K0+378设计路面高程249.19m,桩号K0+415设计路面高程248.39m,路面坡降-2%,路面宽度7.5m,临河侧设置挡墙,挡墙高度14.4m,基础埋深4.91m,挡墙顶高程249.125m~248.325m。
(六)桩号K1+603~K1+632段路基
桩号K1+603设计路面高程249.79m,桩号K1+632设计路面高程250.70m,路面坡降3.45%,路面宽度7.5m,临河侧设置挡墙,挡墙高度14.4m,基础埋深4.39m,挡墙顶高程249.92m~250.83m。
四、有关要求
(一)你司应进一步优化拟建工程设计方案,尽可能减少河道管理范围内填方和挡土墙。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建设其它永久性碍洪建(构)筑物。
(二)你司在开工建设前应妥善处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三)你司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四)你司应加强汛期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该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编制施工期及运行期防汛应急预案,报巴南区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备案。
(五)你司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安排报我局备案;在工程开工时由我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施工,不得越线施工,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的统一指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六)该工程若与该河段未来水利规划相冲突,则应当无条件支持国家水利发展规划,不得提出相关阻碍水利规划实施的要求。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未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司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期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