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1-00288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涉河〔2021〕33号 |
[ 主题分类 ] | 重大项目建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0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2 |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一品河(高职城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段)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一品河(高职城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段)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评审,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向我局报送了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的《报告》(报批稿),并通过复核。根据河道管理有关规定和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位于鱼洞街道仙池村、龙洲湾街道沿河村,上游起于龙洲湾街道沿河村一社墩子堡附近,下游止于龙洲湾街道沿河村四社长凼子沟现状沟口附近,设计防洪标准和洪水影响评价标准均采用10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重庆市主城区防洪规划报告(2016-2030)》的要求。
二、同意《报告》中的涉河建设方案
该护岸工程主要沿规划道路、地块进行布置,共计规划护岸5.746km,其中左岸2900m,右岸2846m,设计堤型为压脚+斜坡式护岸+堤顶道路,坡顶高程为198.00m,压脚顶高程为185.00m,采用草皮护坡形式。工程等别为Ⅳ等,堤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5级。
YP左0+000~YP左1+142、YP左1+243~YP左2+900段长2799m,YP右0+000~YP左0+475、YP左0+892~YP左2+846段长2429m,均设置二级坡,在高程192.00m处设置2m宽马道,马道C20硬化,厚0.3cm,下铺设10cm厚碎石垫层,马道内侧设置排水沟,尺寸20cm×30cm,坡比均为1:2.0,坡顶高程为198.00m。堤顶为5m宽泥结石道路,堤顶后采用土石碾压回填,坡度1:2.5,回填料每隔2m设土工格栅一道。基础均为浆砌块石换填基础,换填深度1m。挡墙顶设堤顶道路,堤顶道路路面总宽度为5m,为泥结石结构,道路后采用土石碾压回填,坡度1:1.5。
YP左1+142~YP左1+243段长101m,YP右0+475~YP右0+892段长417m,均设置一级坡,坡比为1:2.0,坡顶高程为198.00m。堤顶为5m宽泥结石道路,堤顶后采用土石碾压回填,坡度1:1.5,回填料每隔2m设土工格栅一道。本段基础为块石换填基础,换填深度1m。堤顶设堤顶道路,堤顶道路路面总宽度为5m,为泥结石结构,道路后采用土石碾压回填,坡度1:1.5。
三、有关要求
(一)你司应进一步优化拟建工程设计方案,尽可能减少河道管理范围内填方和挡土墙。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建设其它永久性碍洪建(构)筑物。
(二)你司应妥善处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三)你司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四)你司应加强汛期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安全。该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编制施工期及运行期防汛应急预案,报巴南区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备案。
(五)你司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安排报我局备案;在工程开工时由我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施工,不得越线施工,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我局的统一指挥;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工程运行后应加强日常管护。
(六)该工程若与该河段未来水利规划相冲突,则应当无条件支持国家水利发展规划,不得提出相关阻碍水利规划实施的要求。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未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司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期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