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申领
1.受理部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2.办理条件:(1)在渝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说明:(1)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招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2)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且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3)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3.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2)派出所审核、受理;(3)调查、办结。(说明:(1)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民警向申请人说明理由;(2)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4.所需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2)本人相片(1寸彩色登记照);(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4)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5.办理时限:(1)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2)需要调查核实的,15日办结。
6.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7.咨询电话
惠民所 | 66412404 | 安澜所 | 66484398 |
木洞所 | 66436106 | 圣灯山所 | 66489715 |
青山所 | 66430016 | 界石所 | 86953221 |
麻柳嘴所 | 66438213 | 观音山所 | 66376651 |
双河口所 | 66433046 | 南彭所 | 66428910 |
丰盛所 | 66431139 | 鱼洞所 | 86992600 |
东泉所 | 66459918 | 莲石所 | 66214634 |
姜家所 | 66457033 | 云锦所 | 66371040 |
天星寺所 | 66458272 | 南泉所 | 62846528 |
二圣所 | 66451007 | 龙洲湾所 | 62560566 |
接龙所 | 66470608 | 土桥所 | 66371789 |
石滩所 | 66474110 | 花溪所 | 62851338 |
石龙所 | 66471390 | 李家沱所 | 62853150 |
一品所 | 66480259 | 巴南区分局 | 663712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