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经济信息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172J/2025-00025 [ 发文字号 ] 巴南经信〔2025〕99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9-30 [ 发布日期 ] 2025-10-11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巴南区促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现将《巴南区促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南区促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促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渝府发〔2022〕38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提升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9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新车型引进

支持企业围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领域,加快推动新项目投产、新产品投放上量、新品牌发展壮大。对企业导入新能源新车型并上市的,按照每个新车型4000万元的标准给予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扩大生产规模

支持企业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持续扩大生产规模。企业生产车型指导价高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整车年产量达5万辆、10万辆、15万辆,分别给予600万元、2000万元、4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生产车型指导价低于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整车年产量达5万辆、10万辆、15万辆,分别给予3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加快向新能源动力转型

加快推动以化石燃料为动力的传统汽车制造向纯电动、增程式混合动力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转型升级,落实国家汽车新能源化的相关技术路线。新能源乘用车(含纯电、混动)年产量占本企业汽车年产量的比重,与上年相比每提高10个百分点,给予生产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生产效能。对汽车整车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20%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

五、加快企业绿色化发展

引导企业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快绿色低碳工艺应用,支持企业循环化、低碳化技术改造。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体系(包括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生态工业园区、绿色设计、节能节水示范等)的汽车整车制造业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执行期限为2025—2026年。本政策措施与重庆市巴南区其他政策内容重复或类同的,可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本政策措施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重庆市有关政策及规定调整的,从其规定。本政策措施由巴南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解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