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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67C/2021-00087 [ 发文字号 ] 巴南交通发〔2021〕459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交通运输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15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重庆市巴南区交通局 关于印发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 方案的通知


巴南交通发〔2021〕459号

重庆市巴南区交通局

关于印发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

现将《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交通局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交通运输部、市政府、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全市“信用交通省”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根据《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渝交便函〔2021〕1865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宣传主题

 以“诚实守信,一路畅行”为主题,采取全方位、多角度、融媒体形式,全面展示全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新进展,提高思想认识,汇聚智慧力量,在全行业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推进信用交通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任务

(一)推广信用交通新成果

1.政策解读。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庆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等重要文件,结合行业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展示信用交通政策举措。(牵头科室:局机关各科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按各行业领域监管职责负责)

2.发展综述。系统梳理、全面展示近一年来我区交通运输各领域、各环节信用体系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牵头科室:局综合运输科、审批和法制科、公路和铁路发展科安全和公路养护科港航民航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按各行业领域监管职责负责)

(二)宣传信用交通新举措

3.“专项治理”宣传。各单位要利用网站、报纸、新媒体等多种平台,深入报道交通基础设施建管养、运输服务﹑交通执法、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运用信用手段开展专项治理的案例。(牵头科室:局综合运输科、公路和铁路发展科、安全和公路养护科,港航民航科,责任单位:区公路养护中心、区运管所、区质监中心、区港航中心、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

4.“新业态新监管”宣传。积极宣传运用信用监管推动网约车、网约货运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的创新举措。(牵头科室:局综合运输科,责任单位:区运管所、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

5.“数说信用交通”报道。配合市局开展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分析,用数据说话,进一步展示信用交通的新发展﹑新变化﹑新态势。(牵头科室:局行政审批和法制科、综合运输科、公路和铁路发展科、安全和公路养护科、港航民航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按各行业领域监管职责负责)

6.“信用+”工程运用。积极配合市局开展“信用+”工程建设及运用,报道运用信用手段让诚信主体更多享受交通出行和运输物流优惠便利的运用实践经验。(牵头科室:综合运输科,责任单位:区运管所)

(三)打造信用交通新互动

7.“信用交通大家谈”。推动开展“一把手谈信用”活动,发表署名文章,局行政审批和法制科征集后会同局办公室择优推荐在区政府官网区交通局专栏以及“信用交通-重庆站”网站、行业主要媒体开设的专栏刊发。配合市局参与专家学者或有关机构开展交流研讨,推进信用交通建设的思考与实践,共商“十四五”信用交通发展之策。(牵头科室:局审批和法制科、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按各行业领域监管职责负责)

8.“信用交通进企业”。主动走进企业,了解企业诉求,介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政策举措,增强交流互动,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信用交通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牵头科室:局行政审批和法制科、综合运输科、公路和铁路发展科、安全和公路养护科、港航民航科、财务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按各行业领域监管职责负责)

(四)培育信用交通新文化

9.发起守信倡议。走进“车、船﹑路、港、站”,发起“诚实守信﹐一路畅行”倡议,引导各类企业和司乘人员依法诚信办事、安全作业、文明出行。展示主题海报、宣传标语,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融合、线上线下同发力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宣传的覆盖面和感染力。(牵头科室:局综合运输科、局公路和铁路发展科、局安全和公路养护科、局港航民航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按各行业领域监管职责负责)

10.开展“四亮”行动。组织行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综合执法队伍开展信用交通“四亮”行动,主动向行政服务相对人、企业客户等“亮”活动主题、“亮”服务承诺、“亮”诚信制度、“亮”监督渠道﹐增强干部群众对信用交通的体验感认同感,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信用交通建设。(责任单位:局行政审批和法制科,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按各行业领域监管职责负责)

11.培树诚信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等主题活动,在交通运输领域发掘培树一批诚信企业、诚信模范。加强对诚信履职﹑诚信经商、诚信为民等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讲好诚信故事﹐弘扬诚信文化。(牵头科室:局机关各科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按各行业领域监管职责负责)

四、活动安排

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聚焦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面向行业人员和社会公众,采取普遍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政府宣传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贯活动。    

(一)集中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日”活动。局系统将在龙洲湾换乘枢纽站和长途客运站举办。局分管领导、局行政审批和法制科负责人、局机关各业务宣传骨干、局属各单位和交通执法巴南区大队宣传骨干1至2名共同参加。宣传对象: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交通运输重点企业或其他经营者、社会群众。

(二)深入学习信用交通政策文件。一是行政审批和法制科将在日常工作联系会上,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各单位相关从业人员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等重要文件;二是局机关业务科室指导督促对口局属单位深入学习信用交通政策文件,并将学习情况报局审批法制科。

(三)广泛开展系列宣贯主题活动。除区交通局组织各单位集中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日”外,各单位、各科室要结合行业监管、政务服务和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和地方特点,在11月29日前面向交通运输企业或经营者及社会公众扎实开展信用交通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走进车、船、路、港、站,广泛悬挂、播放、或发放标语横幅、信用政策法规资料、典型案例、诚信建设倡议书等,积极倡导在交通出行、运输服务中诚实守信,营造“做诚信人、走诚信路、乘诚信车”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方向,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广大行业从业人员、经营者、市民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和重要成就,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建设诚信社会的信心和决心。局行政审批和法制科、局办公室共同牵头负责活动的统筹谋划和督查指导。局综合运输管理科、安全和公路管护科、公路和铁路发展科、港航民航管理科、政工科、计划财务科要按各行业领域监管职责,督促指导信用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二)杜绝形式主义,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把信用交通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今年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扩大宣传声势,营造交通运输行业“学信用、懂信用、守信用、用信用”宣传氛围。各单位要在符合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各项活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把握时间节点,创新方式方法,促进线上线下融合,综合运用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和现场宣传、法律八进等方式,开展分众化、对象化宣传,注重群众参与互动,增强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注意厉行节约,不给企业、经营者、村居干部和群众增加负担。

(三)及时上报信息,认真做好总结,做好迎检备查。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活动信息简报,认真总结“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成效和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和举措。有关活动总结、学习情况、信息简报、活动图片和视频、统计数据等佐证资料报送局行政审批和法制科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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