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交通局关于我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接入市处罚系统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发挥科技治超作用,有效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经市治超办批准,我区3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将接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处罚系统。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接入时间:2021年4月1日
二、不停车检测系统设置位置:
(一)石岗不停车检测系统:S103 K37+800M,计量检定证书编号2020122401045、2020122401046。
(二)木洞不停车检测系统:G210 K211+600M,计量检定证书编号:2020120103087、2020120103088。
(三)五布不停车检测系统:绕景公路延伸段K0+700M,计量检定证书编号:2021030402860、2021030402861。
三、违法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将以此检测系统采集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为依据,对超限运输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超过超限认定标准1吨以内予以警告处理,超过超限认定标准1吨以上按每超过1吨处500元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经检测认定为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应自行就近卸载或转载超限货物。对故意遮挡号牌、超速、不按标志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四、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处理地址:
处理单位: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巴南区大队
单位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李九路口巴南大道16号
联系人:张杰;联系电话:023-62862116。
特此通告
重庆市巴南区交通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