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01X/2023-000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1-03 | [ 发布日期 ] | 2023-01-03 |
巴南区教委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在广大家长朋友的支持下,我区“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态势持续向好,在此向您表示衷心感谢!新年伊始,寒假即将来临,巴南区教委温馨提示:
一、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
寒假期间,请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
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二、谨慎选择校外培训
让孩子身心健康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请家长朋友认真了解和理解“双减”政策,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若确有培训需求,家长应选择资质合格、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
选择培训机构前做到“三看一签”:一看是否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培训许可证或备案通知;二看是否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三看培训内容和收费标准是否与公示内容一致;四要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在合同中约定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等事项。
三、不参加违规培训
根据规定,禁止校外培训机构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高中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家长要充分认识托管、众筹私教、家教辅导、一对一、冬令营等名义开展的违规培训,以及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带来的安全风险和资金风险,自觉抵制学科类培训和非法培训,不参加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各种考试、考级和竞赛活动。
四、谨慎缴纳培训费用
不要缴纳学科类培训费用,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不直接交现金,应将培训费存入国家监管平台,以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
如遇培训机构违规收费,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如遇机构卷钱跑路、诈骗等涉嫌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五、依法依规维权
如果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建议您第一时间与该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请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建议您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注意安全风险防控
寒假期间,请您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孩子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场合坚持戴口罩、手消毒,减少非必要的聚集。
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暂停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及时进行居家健康管理。教育孩子注意学习中的自我防护、路途中的自我保护,确保孩子培训安全。
七、督促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双减”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了党和国家推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决心。为孩子营造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需要家长朋友的大力支持和主动参与。
如果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规行为,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进行监督,按照《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区教委、区体育局、区文旅委、区科技局或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学科类培训监管:66220655,体育类培训监管:66235422,文化艺术类培训监管:66233180,科技类培训监管:66279117,校外培训收费监管:89153326。
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离不开家长的配合与支持,盼我们共同学习《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