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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201X/2021-00649 [ 发文字号 ] 巴南教委发〔2021〕2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筹设重庆市巴南区中交御澜湾幼儿园的批复


巴南教委发〔20212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筹设重庆市巴南区中交御澜湾幼儿园


赵婷婷

提交的《关于幼儿园的筹设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委对你提交的办园筹设资料进行了初审,并对办园场地进行了现场查看。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重庆市巴南区盛龙路1390筹设“重庆市巴南区中交御澜湾幼儿园”,筹设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该幼儿园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按不低于二级幼儿园的等级标准筹设。

三、筹设期间须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幼儿园等级标准及相关要求,合理布局幼儿园各类用房、活动区域,配置设施设备,筹建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队伍。未经批准,严禁招生宣传,更不得开班办园。

四、请接此批复后,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区公安分局(校保支队)、区卫生健康委(区妇幼保健院)、区市场监管局、有资质的空气质检部门衔接筹设的相关事宜并完善相应手续。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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