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01X/2023-00447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教委发〔2023〕161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23 | [ 发布日期 ] | 2023-10-30 |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巴南区三中英才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变更地址的批复
重庆市巴南区三中英才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地址的申请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渝教发〔2023〕2号)《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渝教发〔2023〕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地址由重庆市巴南区花溪红光大道50号5-1变更为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林荫村18号附39号。
此复。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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