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教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201X/2024-00022 [ 发文字号 ] 巴南教委发〔2024〕17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04 [ 发布日期 ] 2024-02-18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巴南区棠屿幼儿园设立的批复

叶玲:

你提交的《重庆市巴南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委对提交的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办园场地进行了现场查看,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市巴南区棠屿幼儿园,举办者、园长:叶玲(身份证号:500108**********26);办学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康达路250号;学校类型: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办学内容:普通全日制学前教育;办学规模:9个班;招生对象:3-6 岁幼儿。

二、请接此批复后,到民政局窗口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市场监管局窗口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妇幼保健院办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报告》,向区发展改革委和区教委提请收费备案,到银行开设对公账户,缴纳专用共管存款。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4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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