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教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201X/2026-00125 [ 发文字号 ] 巴南教委发〔2026〕9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12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巴南区博翰雅艺术成长中心设立的批复

向纳民:

你提交的《巴南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市巴南区博翰雅艺术成长中心,地址为重庆市巴南区石泉路14号楼2-22-3号;举办者、校长:向纳民(身份证号码:500232********0019);办学类型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为书法、美术、编程培训。

二、请接此批复后,及时到区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到银行开设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完成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流程,并严格规范管理,按核定办学内容规范办学。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62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