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01X/2021-00561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教委发〔2021〕204 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24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4 |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巴南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巴南教委发〔2021〕204 号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巴南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中小学:
为扎实做好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区教委研究制定了《巴南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
巴南区手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生手机进校园管理,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把“手机管理”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坚持育人方向,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小切口”推动“大改革”,深化育人方式改革,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遵循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学生手机进校园管理,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学习生活方式,全方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原则。准确把握“手机管理”核心要义,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正确的教育发展方向,全方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坚持科学性和专业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结合教育的专业性,科学指导学生、家长、学校做好“手机管理”相关工作。坚持“刚性约束”和“柔性管理”相结合,提高工作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
四、工作内容
(一)高度重视,实施分类管理。小学生手机不准带进校园。中学生(含初中和高中)手机不准在校内使用,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时将手机归还学生。寄宿制学校中学生手机有限使用,上课学习期间不得使用手机,课余时间适度使用手机,但不得沉迷网络和游戏,不得过度使用影响视力,不得影响晚间睡眠。
(二)结合实际,细化管理措施。学校要制定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告家长信、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手机,远离低俗信息,文明上网。发现学生有沉迷手机和网络等问题的,要及时给予教育和引导,帮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避免“一禁了之”等简单粗暴管理行为。同时,要加强对电子学习设备的管理,规范教学过程中对电子设备的使用。
(四)家校协同,形成育人合力。学校要加强教职工培训,将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纳入家校共育工作范畴。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多种方式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争取家长对学校手机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明确要求,引导家长提高使用网络的自身素养,掌握沉迷手机网络早期识别和干预的知识,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当好孩子的榜样。
(五)部门联动,加强日常监督。基教科、进修校进行教学常规检查和视导时,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责任督学在进行经常性督导时,要将学校手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问题台账,督促落实整改,整改不力的纳入学校相关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