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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201X/2021-00561 [ 发文字号 ] 巴南教委发〔2021〕204 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24 [ 发布日期 ] 2021-09-24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巴南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巴南教委发〔2021204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巴南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中小学:


为扎实做好中小学生手机管工作,区教委研究制定了《巴南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1924


巴南区手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生手机进校园管理,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把“手机管理”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坚持育人方向,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小切口推动大改革,深化育人方式改革,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遵循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学生手机进校园管理,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学习生活方式,全方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原则。准确把握“手机管理核心要义,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正确的教育发展方向,全方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坚持科学性和专业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结合教育的专业性,科学指导学生、家长、学校做好“手机管理相关工作。坚持刚性约束柔性管理相结合,提高工作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


四、工作内容


(一)高度重视,实施分类管理小学生手机不准带进校园。中学生(含初中和高中)手机不准在校内使用,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时将手机归还学生。寄宿制学校中学生手机有限使用,上课学习期间不得使用手机,课余时间适度使用手机,但不得沉迷网络和游戏,不得过度使用影响视力,不得影响晚间睡眠。


(二)结合实际,细化管理措施。学校要制定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三)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告家长信、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手机,远离低俗信息,文明上网。发现学生有沉迷手机和网络等问题的,要及时给予教育和引导,帮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避免一禁了之等简单粗暴管理行为。同时,要加强对电子学习设备的管理,规范教学过程中对电子设备的使用。


(四)家校协同,形成育人合力。学校要加强教职工培训将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纳入家校共育工作范畴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多种方式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争取家长对学校手机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明确要求,引导家长提高使用网络的自身素养,掌握沉迷手机网络早期识别和干预的知识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当好孩子的榜样


(五)部门联动,加强日常监督。基教科、进修校进行教学常规检查和视导时,要将学校手机管理情况纳入;责任督学在进行经常性督导时,要将学校手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问题台账,督促落实整改,整改不力的纳入学校相关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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