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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201X/2021-00665 [ 发文字号 ] 巴南教委发〔2019〕135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6-21 [ 发布日期 ] 2019-06-21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及资金管理的通知

巴南教委发2019135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及资金管理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中职学校:

今年上半年,我们对部分学校学生资助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多数学校学生资助申报流程、审核流程、政策宣传总体规范,资金兑付足额、及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按政策享受到了资助。同时也发现部分学校存在未建立学生资助资金专账;应免收的住宿费、教科书费、学费存在先收后退现象;资助资金发放不规范及滞留资助资金等问题。针对有关情况,结合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基础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困难学生资助机制的通知》(渝教发20194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及资金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

(一)完善制度建设

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学生资助工作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认真梳理,按照“相互牵制、互相监督、协同有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资助评审认定、资金发放、财务核算、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促进,防止一个部门或者一个工作人员“全流程”、“全包干”完成所有工作。要建立起从班主任、年级组、相关科室到校(园)级工作领导小组的多个工作流转环节和层级,在确保内部资助、学籍、财务等工作部门流转清晰、协调顺畅的基础上,切实杜绝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规范开展工作

(二)完善集中管理

各学校、幼儿园所涉及的学生资助资金(包括学校自有资金实施项目或社会捐助项目),必须由学校(幼儿园)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财务核算学校财务部门对各类资助资金发放落实负直接责任,要切实与资助部门共同推进资助落实,定期核对台账、数据。对于发放资金的项目不得以“砣砣账”等形式,将资助资金转交学校其他部门或个人进行二次发放;不得将解决学生生活困难的助学金用于抵扣学生应缴欠缴费用;还须根据资助资金类型和资助项目建立专账核算(在有关会计科目下设明细科目核算),确保每个资助项目和每种类型资助资金收支清晰明了。

(三)完善投诉处置

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生和学生家长资助质疑投诉处置工作,对每件资助质疑投诉均要调查核实,要确保件件得到处理、件件有回音;要建立健全本校(园)学生和学生家长资助质疑工作处置机制,畅通质疑投诉渠道,设立投诉电话;要科学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资助质疑处置工作同资助评审认定、资助资金发放等工作相分离,保证资助质疑处置公平公正。

二、重点确保落实

(一)严格落实方式

各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资助资金发放时间和渠道,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切实发挥资助时效,首先要确保建卡贫困户学生应助尽助。同时减少资助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签收或落实确认机制。学前教育优先将建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孤儿、残疾儿童等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全部纳入资助范围,设立“绿色通道”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营养改善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学生在校的膳食改善,严禁以现金方式发放,补助资金应由学校全额拨付到学校食堂,受助学生膳食改善资金结余部分,可采用实物发放的形式补足改善身体营养;高中和中职阶段学生享受免学费、免费教科书及住宿费等项目,学校应设立“绿色通道”,直接通过免收相关费用的方式,保障受助学生享受相应政策,助学金由学校按政策要求统一将资金划拨到学生个人的银行资助卡上

(二)严格资金清算

为确保困难学生得到及时精准资助,学生资助资金实行提前预拨、定期清算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对资助资金进行定期清理(每学期清算),对本校(园)当期的学生资助受助人数、困难类别、资助标准、收到资金、落实金额进行详细核实,对因相关部门贫困群体系统动态调整,或受助人死亡、休学、转学、退学、出国等其他原因,导致的人员新增或减少和资金结余或缺口进行清算。

(三)严格系统运维

在大数据云时代的推动下,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建立和完善起从幼儿园直至大学的多个全国在线管理系统,财政等相关部门也推出了有关的扶贫资金在线管理系统。由于系统数据常被上级作为资金清算以及审计和检查依据,各校必须高度重视,按时间、按标准严格落实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做到资助人员信息、资助标准、享受时段、资金金额等准确清晰。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一)强化责任意识

学生资助是教育扶贫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手段,关乎社会稳定和学生成长成才,是民生、更是国计,也是政治任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学校(幼儿园)法人代表负责制,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相关单位资助工作部门和有关人员,必须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确保资助工作及时规范落实。

(二)强化档案管理

资助档案是记录资助工作过程的直接证据,是扶贫和资助资金的落实流向佐证,也是处理资助质疑投诉的基本依据。各校(园)须按照相关规定,将资助工作中涉及的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及时存档、妥善保管。资助档案管理要做到资助全过程留下档案痕迹,要做到“随时可查”、“查即能得”。同时要防止因人员或客观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档案残缺、灭失,要避免不同工作人员间形成档案信息“孤岛”。

(三)强化监督检查

区教委将会同区财政、区人社以及扶贫、民政等其他相关部门,对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考评,并积极推进各学校、幼儿园学生资助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四)严肃财经纪律

坚持对学生资助领域保持“零容忍”态度,坚持“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究”的原则严禁任何校(幼儿园)和个人对受助学生获得的各类资助资金进行二次分配;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出现截留、侵占、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等违规行为;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在资助评审管理、资金发放、质疑处置等任何环节谋取私利。经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坚决追究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关学校(幼儿园)在评优、创重、项目和资金安排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况给予调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资格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追缴相关资金。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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