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01X/2023-00206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教委发〔2023〕65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4-27 | [ 发布日期 ] | 2023-05-04 |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春期部分幼儿园等级评定结果的通报
巴南教委发〔2023〕65号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2023年春期部分幼儿园等级评定结果的通报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各幼儿园:
根据市教委、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的通知》(渝教基〔2010〕1号)精神,我委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妇幼保健院)对申请等级评定的6所幼儿园开展了等级评定工作,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达一级标准的幼儿园5所
巴南区春江天镜幼儿园
巴南区小悦湾幼儿园
巴南区依云江湾幼儿园
巴南区星麓原幼儿园
巴南区博琅郡幼儿园
二、达二级标准的幼儿园1所
巴南区天悦幼儿园
请上述幼儿园接此通报后,及时到区教委501领取等级证书,同时继续改善办园条件,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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