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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164/2021-000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日期 ] 2021-02-02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侵犯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案件绩效考核自评情况的报告

市农业农村委:

按照《关于报送2020年度查处侵犯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案件情况绩效考核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委扎实开展侵犯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案件绩效考核自评工作,认真进行自查总结,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自评得分情况

落实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人员、经费情况(自评得分1分)

一是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立重庆市巴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在岗持证执法人员29名,统一行使区级农业农村系统内种子、农业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二是落实专项经费。整合乡村振兴资金78万元,保障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展示示范、检验检测、执法办案等相关工作。

开展打击侵犯农业植物品种权和制售假劣农作物种子专项行动情况(自评得分1分)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落实。我委及时部署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相关工作,印发了《巴南区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巴南农业发〔2020〕44号)、《巴南区2020年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巴南农业发〔2020〕29号)和《巴南区2020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巴南农业发〔2020〕30号),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区农资打假及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工作。二是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我区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小组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实行工作进度每周报送、季度通报制度,确保治理工作按时序推进。三是注重监督抽检。我委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开展全2020年农资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全年监督抽检种子产品20个,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样品全部合格,未发现侵犯农业植物品种权行为监测结果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四是切实推进专项行动。我区坚持在确保农资供应充足的同时,严查假劣农资、打击侵犯农业植物品种权、套牌等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耕备耕顺利开展。针对水稻、玉米及蔬菜等重点品种,紧盯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等重点区域,开展隐患排查2020年,执法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门市2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

及时受理与查处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农作物种子案件情况(自评得分1分)

我委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023-66212316、023-66221151受理涉农纠纷违法案件线索。2020年,受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移交假种子举报线索1件(已调查、核实、处理并进行了回复),查处销售劣种子案件1件(罚没金额22.44万元,没收劣种子186.5公斤)。相关案件查处情况已在重庆“互联网+监管”和“信用巴南”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二、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我委积极开展农业植物品种权保护工作,推进我区种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耕备耕顺利开展,防止和查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合法利益,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以下薄弱环节:一是农资经营秩序不够规范。农资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专业性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售卖假种子、假农药风险隐患高。二是农资执法监管难度较大。基层农业执法力量不足,专业执法人员缺乏,执法硬件、经费短缺,基层缺乏农资监督抽检能力,导致执法监管效果不足。下一步我委将强化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抓住农忙时节有利时机,结合执法检查,加强对农资经营人员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使经营者学法、懂法,做到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涉农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法制观念。

(二)继续加大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以种子市场执法检查为切入点,紧盯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等重点区域,加大假冒伪劣查处力度。全面摸清我区农资来源渠道,在源头上杜绝假劣农资流入。

(三)继续强化农资产品监督抽检力度。提早谋划我区2021年农资产品监督抽检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抽检覆盖面。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迅速清理不合格产品,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将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

   (联系人:何超,联系电话:6621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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