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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164/2025-0005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5-08 [ 发布日期 ] 2025-05-08

关于申报巴南区2025-2027年食用菌种业发展能力提升项目入库的通知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及科研院所:

前期市农业农村委通过遴选的方式,支持我区2025-2027年开展食用菌种业发展能力提升。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515号)要求,我区将开展2025-2027年食用菌种业发展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现将项目申报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包括从事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巴南区内食用菌菌种研发的科研院所多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须明确1家单位为承担单位,其他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联合体中须包括从事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巴南区内))。优先支持科企联合申报并探索建立商业化育种模式,且企业须有配套资金。

(二)申报内容仅限于食用菌品种提纯复壮、培育筛选、制种繁种与开发利用。

(三)产业发展符合国家政策,原则上要求符合全区农业产业布局规划,项目涉及用地应合法、环保达到相关要求。

二、项目库负面清单

各镇街在组织项目申报时,涉及此类事项的农业项目审核不予通过。

(一)申报主体有拖欠土地租金、农民工工资等行为;

(二)重复申报、多头申报、虚报申报等行为;

(三)申报主体近三年有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兽)药等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处罚记录;

(四)在重度污染区内种植食用农产品的项目;

(五)对土壤和水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项目;

四、项目库申报要求

按照属地原则,由各镇街组织辖区范围内食用菌菌种生产的企业或“企业+科研院所”联合体进行申报,经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按照通知报送。科研院所可直接向区农业农村委进行申报。

(一)申报要求

目标任务。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分年度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每年完成食用菌种业发展能力提升项目总结报告1篇,每年开展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1次,品种资源挖掘保护或产业化开发利用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资金要求。补助资金按照产业发展规模、结合补助环节申请,原则上农业企业或“企业+科研院所”联合体(企业投资占主导)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补助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科研院所独立承担或“科研院所+企业”(科研院所牵头的)联合体承担项目,可不自筹资金。

(二)申报时间

请各镇街、科研院所于2025516日前,将项目建议书纸质件报送区农业农村委种子管理站,电子件和PDF版传至渝快政(农业农村委-区种子站-孔艺桦)或电子邮箱bnzzglz@163.com。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项目库申报。

(三)申报流程

1.申报。食用菌菌种生产研发的企业或“企业+科研院所”联合体编制项目建议书后,由企业所在镇街审签盖章后报送。食用菌菌种科研院所编制项目建设书后,经申报单位负责人审签盖章后报送。

2.评审。区种子站收到项目建议书后,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项目评审。通过评审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评审结果拟在巴南区农业农村委网站进行公示。

3.纳入项目库。公示无异议后,经区委农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后纳入项目库管理。

附件:项目建议书模板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58

         (联系人:孔艺桦,联系方式:8699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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