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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164/2025-000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6-12 [ 发布日期 ] 2025-06-12

巴南区2025年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暨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振兴行动的决策部署,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暨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511号)要求,继续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暨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农业种源质量,推进种业市场净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品种管理、市场监管、案件查处为抓手,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不断提高治理成效,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市场运行有秩序的良好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通过严格品种管理,逐步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强化种业领域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协调配合,种业治理成效更加明显。

细化目标。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加强种业普法宣传。对区县级发证的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监督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完成率达到100%;上级部门转办督办的种业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反馈率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相结合,在关键时间节点,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全面净化种业市场,营造良好的种业市场环境。

强化质量监督

1.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水稻、玉米、蔬菜等种子为重点对象,排查区内种子市场经营门店销售的重点品种种子质量。完成本辖区内市级任务的种子市场样品抽样工作,并按时将样品送交市种子站。

2.开展夏季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对区内水稻、油菜、玉米等制种或种业科研试验基地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格核查生产主体、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品种权属及亲本来源,重点对基地苗期转基因成分进行核查。

3.开展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以小麦、油菜、蔬菜种子的种子质量为主要内容按照市级专项检查工作的检查内容和范围等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

4.开展冬季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配合市种子站重点检查区内主要的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资质、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抽样检测种子质量。对于近3年来在各种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问题或发生重大质量事件、遭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实行品种检查全覆盖。

5.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检查。以种猪场为重点,加大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管,严查无证、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和以杂交种猪充当纯种猪等违法行为,严查高代次种猪场系谱档案不全或不规范等问题。强化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测、种畜禽性能测定。

(二)强化企业监管。严查种业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对全区农作物和畜禽种业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核查企业生产经营资质有效性,查验企业办公场所、生产经营场地、生产加工设施以及企业人员等信息的真实性。对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的,或已不具备规定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且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注销其许可证并予以公告。对尚未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农作物和畜禽种业企业,经限期补办仍未补办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三)强化市场执法。从严从重查处种业违法案件。以品种侵权、制售假劣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市级转办案件反馈率达到100%。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强化牛冷冻精液质量监管。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全面梳理辖区内牛冷冻精液生产经营企业清单,摸清生产经营状况、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等生产经营条件及采精种公牛来源,对不具备许可条件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依法处理。及时更新农业农村部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平台许可信息,指导企业如实填报。

(五)强化社会共治。充分发挥仲裁、调解、公证等机制作用,强化种业行业社会共治。加强社会和群众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实现精准打击。推动学法用法守法,引导市场主体综合运用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多种知识产权保护手段,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六)强化信息应用。提高监管执法信息化水平。利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种业大数据平台等,加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种业执法监管、动态信息追溯管理,提高种业监管执法信息化利用水平,强化线上线下工作协调配合

(七)强化普法宣传。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宣传。积极组织开展《种子法》《畜牧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普法宣传,加大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及时整理办结的种业违法典型案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典型案例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委。

四、工作要求

区农业农村委抓好本辖区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20251210日前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及以电子版正式公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委

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保证举报信息畅通,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依法维护品种权人、诚信企业、农民的合法权益。区农业农村委种业监管举报电话区种子管理站,023-86998589区农业执法支队,023-66212316监督服务邮箱:bnzzglz@163.com来信来访举报:收件人为重庆市巴南区种子管理站,单位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鱼轻路56,邮编40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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