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164/2025-00151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13 | [ 发布日期 ] | 2025-11-13 |
关于申报2025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渝财农〔2025〕23号)精神,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投向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促进巴南区牛羊高质量发展。现将2025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巴南区辖区内注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建设主体),其中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需通过区级认定。
二、贴息条件及标准
1.贴息对象和范围。支持存栏20头以上奶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只以上肉羊的养殖场(户)及种场;种植100亩以上、年收储100吨以上饲草企业等经营主体发展生产。重点用于饲草生产及收储,牛羊生产中饲草料、母畜、仔畜、设施设备等购置,牛羊生产涉及的圈舍及配套设施新建、改扩建等方面的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
2.贴息时间。第一批对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贷款所产生的利息进行补贴。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
3.贴息标准。贴息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若贴息资金不足时,则同比例缩减给予贴息资金补助。
三、负面清单
以下情形不予贴息:
(一)申报贴息对象、范围和贷款用途与上述规定不符;
(二)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
(三)同笔贷款在贴息年度内多头、多项申报或已获得其他财政贴息补助;
(四)贷款本金或利息季度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
(五)提供虚假申报材料;
(六)涉黑、涉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七)存在大棚房整治、环评及检疫不达标等问题;
(八)2023年以来项目建成后未正常经营;
(九)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申报材料
(一)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件1)。
(二)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发放凭证、支付利息凭证和还款凭证,申报主体贷款情况表(见附件2),每份贷款合同对应排放在一起;
(三)新型经营主体贷款用途证明材料(贷款资金支出清单及相应佐证材料);
(四)经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需由相关单位出具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认证材料);
(五)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申请主体提供2024和(或)2025年存出栏证明材料(销售发票复印件,或由区县检疫监督部门通过查验检疫证出具的出栏证明,或业主承诺)、种场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饲草生产企业提供2024和(或)2025年种植或收储证明(销售发票复印件或业主承诺,附种植或收储的照片);
(六)承诺书(见附件3);
(七)贷款主体和法人征信报告;
(八)项目主体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及脱贫户、监测户建立利益联结情况及佐证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申报主体公章或本人签字捺手印(限申报主体为个人的)。
五、申报流程
满足申报条件和范围的主体于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前,对照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和扫描件(pdf格式)同时提交。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不予纳入次年补充申报。
附件:1.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
2.重庆市巴南区农业贷款贴息申报主体贷款情况表
3.承诺书(示例)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1月13日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6623302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
单位:头、只、亩、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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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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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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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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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号 |
(非种场可不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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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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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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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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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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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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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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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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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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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羊养殖 |
品种: |
年出栏: |
年底存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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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草种植 |
品类名称: |
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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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草收储 |
品类名称: |
重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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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生产经营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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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羊养殖 |
品种: |
年出栏: |
年底存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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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草种植 |
品类名称: |
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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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草收储 |
品类名称: |
重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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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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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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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贴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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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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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农业贷款贴息申报主体贷款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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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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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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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及电话 |
贷款银行 |
贷款合同编号 |
贷款合同签订时间 |
贷款期限 |
放款时间 |
贷款起止日期 |
贷款用途 |
贷款合同金额 |
实际放款金额 |
还款时间 |
还款金额 |
贴息截止日贷款余额 |
截止日期 |
贷款利率 |
贷款贴息期间支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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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至年月日支付利息缴纳明细(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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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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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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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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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金额 |
以上利息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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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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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由申报主体填写(一笔贷款填写一张);2.申报主体贷款本金归还支付利息,应按支付日期逐笔填写。 | |||||||||||||||||
附件3
承诺书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我司于XX年XX月XX日成为巴南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就申报的农业贷款贴息政策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司本次提供的农业贷款贴息相关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我司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同时主动退回已拨付的贴息资金。
二、我司用地合法,环评达到相关标准,农业产业发展符合国家政策,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无偷、漏税行为。
三、我司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四、我公司申请贴息的贷款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扶持。
承诺单位(盖章):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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