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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164/2025-0015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1-13 [ 发布日期 ] 2025-11-13

关于申报2025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渝财农〔202523号)精神,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投向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促进巴南区牛羊高质量发展。现将2025年农产品加工及农业产业链贴息(牛羊高质量发展)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巴南区辖区内注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建设主体),其中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需通过区级认定。

二、贴息条件及标准

1.贴息对象和范围。支持存栏20头以上奶牛、年出栏5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只以上肉羊的养殖场(户)及种场;种植100亩以上、年收储100吨以上饲草企业等经营主体发展生产。重点用于饲草生产及收储,牛羊生产中饲草料、母畜、仔畜、设施设备等购置,牛羊生产涉及的圈舍及配套设施新建、改扩建等方面的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

2.贴息时间。第一批对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贷款所产生的利息进行补贴。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

3.贴息标准。贴息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若贴息资金不足时,则同比例缩减给予贴息资金补助。

三、负面清单

以下情形不予贴息:

(一)申报贴息对象、范围和贷款用途与上述规定不符;

(二)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

(三)同笔贷款在贴息年度内多头、多项申报或已获得其他财政贴息补助;

(四)贷款本金或利息季度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

(五)提供虚假申报材料;

(六)涉黑、涉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七)存在大棚房整治、环评及检疫不达标等问题;

(八)2023年以来项目建成后未正常经营;

(九)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申报材料

(一)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件1)。

(二)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发放凭证、支付利息凭证和还款凭证,申报主体贷款情况表(见附件2),每份贷款合同对应排放在一起;

(三)新型经营主体贷款用途证明材料(贷款资金支出清单及相应佐证材料);

(四)经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需由相关单位出具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认证材料);

(五)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申请主体提供2024和(或)2025年存出栏证明材料(销售发票复印件,或由区县检疫监督部门通过查验检疫证出具的出栏证明,或业主承诺)、种场提供《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饲草生产企业提供2024和(或)2025年种植或收储证明(销售发票复印件或业主承诺,附种植或收储的照片);

(六)承诺书(见附件3);

(七)贷款主体和法人征信报告;

(八)项目主体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及脱贫户、监测户建立利益联结情况及佐证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申报主体公章或本人签字捺手印(限申报主体为个人的)。

五、申报流程

满足申报条件和范围的主体于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前,对照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和扫描件(pdf格式)同时提交。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不予纳入次年补充申报。

附件:1.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

2.重庆市巴南区农业贷款贴息申报主体贷款情况表

3.承诺书(示例)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1月13日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6623302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牛羊高质量发展项目生产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

                            单位:头、只、亩、吨、元

经营主体名称(盖章)

生产地址

注册地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号

(非种场可不填)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法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

牛羊养殖

品种:

年出栏:

年底存栏:

饲草种植

品类名称:

面积:

饲草收储

品类名称:

重量:

2025年生产经营情况

牛羊养殖

品种:

年出栏:

年底存栏:

饲草种植

品类名称:

面积:

饲草收储

品类名称:

重量: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贷款金额

申请贴息







附件2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贷款贴息申报主体贷款情况表

申报企业(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贷款银行

贷款合同编号

贷款合同签订时间

贷款期限

放款时间

贷款起止日期

贷款用途

贷款合同金额

实际放款金额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贴息截止日贷款余额

截止日期

贷款利率

贷款贴息期间支付利息

年月日至年月日支付利息缴纳明细(万元)

序号

时间

金额

序号

时间

金额

序号

时间

金额

序号

时间

金额

以上利息合计:

1

说明:1.此表由申报主体填写(一笔贷款填写一张);2.申报主体贷款本金归还支付利息,应按支付日期逐笔填写。


附件3

承诺书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我司于XX年XX月XX日成为巴南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就申报的农业贷款贴息政策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司本次提供的农业贷款贴息相关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我司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同时主动退回已拨付的贴息资金。

二、我司用地合法,环评达到相关标准,农业产业发展符合国家政策,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无偷、漏税行为。

三、我司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四、我公司申请贴息的贷款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扶持。

承诺单位(盖章):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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