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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164/2021-00700 [ 发文字号 ] 巴南扶贫办发〔2020〕34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日期 ] 2020-10-15

重庆市巴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联合印发〈重庆市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消费扶贫行动组织力度,深化落实消费扶贫各项政策,现将《市扶贫办 市委网信办 市教委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委 市商务委 市国资委 市工商联 市总工会 关于联合印发〈重庆市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渝扶办发〔2020〕6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大扶贫产品认定和监管力度。各镇街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挖掘辖区益贫带贫成效好的市场主体全覆盖申报,指导其申报认定扶贫产品。同时,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大扶贫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认定的扶贫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带贫真实。

二、加大“三专一平台”推进力度。区级有关部门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三专一平台”,定期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一)消费扶贫专柜。区扶贫办牵头负责推进消费扶贫专柜建设,完成市扶贫办下达的目标任务。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等部门和镇街要积极配合专柜运营公司提供协调专柜布放点位,加快消费扶贫专柜尽快落地。

(二)消费扶贫专馆。区扶贫办牵头负责推进消费扶贫专馆建设,10月底前按照市扶贫办工作要求,组织巴南区扶贫产品入驻重庆市消费扶贫馆展示展销。

(三)消费扶贫专区。区商务委牵头负责推进消费扶贫专区建设,11月中旬在全区各大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平台等设立消费扶贫专区,积极组织开展展销会、对接会等,帮销和采购扶贫产品,打造商超消费扶贫专区、电商消费扶贫专区的典型样板。

(四)扶贫832平台。区财政局牵头负责推进扶贫832平台建设,落实好上级政策文件,充分发挥好扶贫832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各级预算单位积极采购扶贫产品。

三、加大“重庆市消费扶贫馆”推广力度。全区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发挥阵地资源和行业优势,动员引导干部职工及社会爱心人士积极注册重庆馆,并在重庆馆线上平台采购扶贫产品及贫困户自产产品,通过“以买代帮”放大帮扶成效,巩固帮扶成果。各镇街要组织具有线上销售资质的扶贫产品供应商全部入驻重庆馆,配合我区电商专业运营公司及时上架重庆馆贫困户产品展销区(适网销售)进行销售,同时,也要将辖区内所有贫困户需销售的农产品在重庆馆贫困户产品信息展示区(非适网销售)进行挂网展示,并在90天内完成帮销。

四、加大消费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属地原则及职能权属,结合实际,积极出台消费扶贫配套优惠政策。支持扶贫产品开展“两品一标”认证,支持扶贫产品供应商建设分拣加工车间、仓储冷链、流通渠道,支持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建设运营,支持市场主体销售扶贫产品,逐步完善消费扶贫政策配套体系,确保消费扶贫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市扶贫办 市委网信办 市教委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委 市商务委 市国资委 市工商联 市总工会 关于联合印发〈重庆市消费扶贫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渝扶办发〔2020〕66号)

              庆市巴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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