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164/2022-00250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委农组发〔2022〕5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6-01 | [ 发布日期 ] | 2022-06-13 |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调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五大振兴”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对区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五大振兴”工作专班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统筹协调乡村“五大振兴”工作专班的工作机制
在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副书记薛文宬整体统筹、综合协调乡村“五大振兴”工作专班。各工作专班定期向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二、乡村“五大振兴”工作专班组成
(一)乡村产业振兴工作专班
组 长:冉仁均 区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工作专班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林业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供销社、区工商联、各镇街。
(二)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专班
组 长:周 密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牵头单位(工作专班办公室):区人力社保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教委、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工商联、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
(三)乡村文化振兴工作专班
组 长:舒朝斌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牵头单位(工作专班办公室):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区科协、区文联、各镇街。
(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专班
组 长:朱激扬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牵头单位(工作专班牵头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林业局、区供销社、区城乡一体中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五)乡村组织振兴工作专班
组 长:陈 潇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牵头单位(工作专班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委党校、区委编办、区委巡察办、区委老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大数据发展局、区信访办、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各镇街。
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五大振兴”工作专班的通知》(巴南委农组发〔2021〕8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效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