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有效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影响工作方案
为全面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影响,实现“战疫”“战贫”两手抓两手硬,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战疫”“战贫”两手抓两手硬,聚焦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影响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施策出实招、精准推进下实功,把专项巡视“回头看”、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与疫情影响和疫情中产生的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整改,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不利影响,提升脱贫攻坚质量,确保脱贫攻坚如期全面收官。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1.定向输送一批。强化帮扶干部“一对一”开展就业务工帮扶引导,全面摸清贫困劳动力就业意向、培训需求和企业复工、用工需求信息,引导企业和贫困劳动力双向对接。运用就业需求服务信息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做好劳动力外出的交通服务保障工作,采取包机包车包列等方式,实施远程精准推送。(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扶贫办)
2.就近落实一批。鼓励本地重点企业优先招用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充分发挥对口帮扶和区级扶贫集团作用,积极为贫困群众提供就业岗位。支持有条件的镇街加大扶贫车间建设力度,重点解决因疫情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受疫情影响不能返岗的贫困员工,要优先保留原有就业岗位,不予裁员减员。(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扶贫办)
3.特岗安排一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加大贫困地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在每个贫困村新开发公益性岗位3至5个、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新开发1至2个,优先安排因疫情暂时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牵头单位:区扶贫办,区人力社保局)
1.加快推进涉贫企业复工达产。认真落实《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和《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点对点”服务机制和“一对一”领导包干机制,解决防护物资保障、流动资金周转、原料组织调运、税费减免和财政补助等问题,全力促进涉农带贫企业和扶贫车间有序恢复生产经营,尽快实现全部达产。(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2.加快推进扶贫产业培育发展。发挥扶贫产业指导员作用,帮助选择产业项目,用好产业帮扶资金,完善到户补助方式,加快扶贫产业发展。开展线上线下技术培训,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强化产业项目风险防范。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开通扶贫小额信贷“绿色通道”,对因疫情影响还贷的延长6个月还款期限。(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金融发展中心)
1.优先提供要素保障支持。因地制宜调整资金使用结构,采取提前调度、预安排等方式全力保障扶贫项目开工复工所需资金。协调解决好项目开工复工所需疫情防控物资。采取统一组织、集中采购等方式解决原材料供应、车辆运输、用工等要素保障,协调解决施工场地、道路交通、用水、用电等具体问题。涉及“两不愁三保障”的项目6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扶贫办)
2.优化调整脱贫攻坚项目库。简化项目入库程序,依法优化项目审批和招投标流程,对财政支持的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部分微小型项目,可按规定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对帮助贫困群众增收的短平快项目、带贫力强的创业就业项目等,可简化入库程序,少数重要项目可先入库、先组织实施再向社会公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法整合优化办理流程,努力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牵头单位:区扶贫办)
3.优先实施扶贫项目建设。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严密组织现场实施,按照任务时间节点保证项目如期完工。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建设、住房和饮水安全扫尾工程任务上半年全面完成。加大资金拨付力度,采取提前调度、预安排等方式全力保障扶贫项目开工复工所需资金,对受疫情影响的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项目,资金拨付按照相关规定按最高限执行,项目启动、进度过半可分别直接拨付50%启动资金、80%进度资金。(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办)
(四)针对农产品滞销问题
1.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及时收集贫困群众滞销农产品信息,通过互联网和电商平台加大信息推送力度。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开展网络消费“渝快送”行动,组织商贸企业优先采购滞销农产品,打通销售“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扶贫办)
2.加强扶贫产品认定。按照镇街初审、区级认定、市级审定、国务院扶贫办汇总、中国社会扶贫网公示发布的操作流程,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突出实际的带贫效果。(牵头单位:区扶贫办)
3.加强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消费扶贫“专柜”试点,全年落地500台以上。以中国社会扶贫网重庆频道为载体,加大“互联网+”消费扶贫工作力度。(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扶贫办)
1.加大跟踪帮扶力度。对确诊贫困患者发放2倍低保标准的临时救助金,为贫困人口提供新冠肺炎专属商业保险。将确诊患者纳入动态监测重点对象,对基本生活有困难的给予重点帮扶,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6月10日前对确诊患者保险赔付完毕,补助金发放到位。(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扶贫办)
2.加大动态监测力度。加强疫情影响调研摸排,将受疫情影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人口、边缘人口作为动态监测和预警防范重点对象,密切关注、及时帮扶,防止因疫情造成新的致贫和返贫。(牵头单位:区扶贫办)
三、组织保障
(一)压紧压实工作职责。成立了区委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设立10个专项小组,成立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专项小组,落实组长及牵头单位,各司其职。
(二)台账式项目化推进。建立巴南区有效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影响工作责任清单台账,牵头单位要压实责任,适时开展调度,限时推进完结,及时收集完成情况、销号情况。
(三)从严从实监督检查。结合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等,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难点工作、重点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对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下发督办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
附件:巴南区有效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影响工作责任清单
巴南区有效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影响工作责任清单
具体问题 | 序号 | 整改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问题 | 1 | 强化帮扶干部“一对一”开展就业务工帮扶引导,全面摸清贫困劳动力就业意向、培训需求和企业复工、用工需求信息,引导企业和贫困劳动力双向对接。运用就业需求服务信息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开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做好劳动力外出的交通服务保障工作,采取包机包车包列等方式,实施远程精准推送。 | 区人力社保局、区扶贫办 | 区交通局,2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镇街 | 3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2 | 鼓励本地重点企业优先招用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充分发挥对口帮扶和区级扶贫集团作用,积极为贫困群众提供就业岗位。支持有条件的镇街加大扶贫车间建设力度,重点解决因疫情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受疫情影响不能返岗的贫困员工,要优先保留原有就业岗位,不予裁员减员。 | 区人力社保局、区扶贫办 | 区发展改革委,2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镇街 | 3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
3 |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加大贫困地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在每个贫困村新开发公益性岗位3至5个、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新开发1至2个,优先安排因疫情暂时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 区人力社保局、区扶贫办 | 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2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镇街 | 6月1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
具体问题 | 序号 | 整改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开工复产问题 | 4 | 认真落实《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和《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点对点”服务机制和“一对一”领导包干机制,解决防护物资保障、流动资金周转、原料组织调运、税费减免和财政补助等问题,全力促进涉农带贫企业和扶贫车间有序恢复生产经营,尽快实现全部达产。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供销合作社、巴南区税务局,2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镇街 | 6月1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5 | 发挥扶贫产业指导员作用,帮助选择产业项目,用好产业帮扶贫金,完善到户补助方式,加快扶贫产业发展。开展线上线下技术培训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强化产业项目风险防范。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开通扶贫小额信贷“绿色通道”,对因疫情影响还贷的延长6个月还款期限。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金融发展中心、区供销合作社,2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镇街 | 6月10旷前完成并长斯坚持 | |
农产品滞销问题 | 6 | 及时收集贫困群众滞销农产品信息,通过互联网和电商平台加大信息推送力度。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开展网络消费“渝快送”行动,组织商贸企业优先采购滞销农产品,打通销售“最后一公里”。 | 区商务委、区扶贫办 | 区农业农村类、区供销合作社,2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镇街 | 6月1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7 | 按照镇街初审、区级认定、市级审定、国务院扶贫办汇总、中国社会扶贫网公示发布的操作流程,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突出实际的带贫效果。 | 区扶贫办 | 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2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镇街 | 2020年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
8 | 开展消费扶贫“专柜”试点,全年落地500台以上。以中国社会扶贫网重庆频道为载体,加大“互联网+”消费扶贫工作力度。 | 区商务委、区扶贫办 | 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2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镇街 | 2020年年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
具体问题 | 序号 | 整改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扶贫项目复工开工问题 | 9 | 因地制宜调整资金使用结构,采取提前调度、预安排等方式全力保障扶贫项目开工复工所需资金。协调解决好项目开工复工所需疫情防控物资。采取统一组织、集中采购等方式解决原材料供应、车辆运输、用工等要素保障,协调解决施工场地、道路交通、用水、用电等具体问题。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扶贫办 | 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扶贫办,2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镇街 | 6月1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10 | 简化项目入库程序,依法优化项目审批和招投标流程,对财政支持的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部分微小型项目,可按规定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对帮助贫困群众增收的短平快项目、带贫力强的创业就业项目等,可简化入库程序,少数重要项目可先入库、先组织实施再向社会公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法整合优化办理流程,努力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 区扶贫办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2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镇街 | 6月1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
11 | 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严密组织现场实施,按照任务时间节点保证项目如期完工。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建设、住房和饮水安全扫尾工程任务上半年全面完成。加大资金拨付力度,采取提前调度、预安排等方式全力保障扶贫项目开工复工所需资金,对受疫情影响的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项目,资金拨付按照相关规定按最高限执行,项目启动、进度过半可分别直接拨付50%启动资金、80%进度资金。 | 区财政局、区扶贫办 | 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2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镇街 | 6月1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
贫困人口因疫致贫返贫问题 | 12 | 对确诊贫困患者发放2倍低保标准的临时救助金,为贫困人口提供新冠肺炎专属商业保险。将确诊患者纳入动态监测重点对象,对基本生活有困难的给予重点帮扶,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6月10日前对确诊患者保险赔付完毕,补助金发放到位。 | 区民政局、区扶贫办 | 2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镇街 | 6月1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13 | 加强疫情影响调研摸排,将受疫情影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人口、边缘人口作为动态监测和预警防范重点对象,密切关注、及时帮扶,防止因疫情造成新的致贫和返贫。 | 区扶贫办 | 2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镇街 | 6月10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