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消费扶贫智能专柜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各有关市场经营主体:
按照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消费扶贫智能专柜项目试点方案〉的通知》(渝扶组办发〔2020〕33号)要求,为高质量推动我区消费扶贫智能专柜工作(以下简称扶贫专柜),营造人人参与的消费扶贫氛围,构建扶贫长效机制。经区扶贫办同意,决定实施消费扶贫智能专柜补助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在我区范围内投放消费扶贫智能专柜的市场经营主体。
二、奖补标准及数量
按2000元/台标准予以补助,申报数量不超过100台。
三、资金来源
财政补助。
四、项目申报及验收
申请人提出项目实施方案,经区扶贫办审核同意后,开始投放扶贫专柜,组织运营。扶贫专柜安装完毕并能正常使用后,由申请人提出验收申请,区扶贫办组织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五、其他要求
(一)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建设时间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二)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同时报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鲜章),项目申报材料报送1式3份,并同时报送电子件。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区行政中心1号楼804室。
重庆市巴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郑友巧,联系电话62335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