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相关要求,为加快推进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的发展,培育壮大一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经研究,拟组织申报2020年度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企业必须是在重庆市巴南区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为主的企业,其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种养大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均不视为本次申报对象)。
(一)带动效果明显。产业发展符合国家政策和我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以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为主要内容,对区域经济发展有较强的支撑带动作用,建立了与农户紧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或在解决本地农民就业方面有一定贡献,带动贫困户3户以上(以提供带动贫困户佐证材料为依据)。
(二)企业信用良好。财务核算规范,定期验资年检,组织第三方审计,企业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不作为本次申报定对象。
(三)企业管理规范。具有比较健全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企业清洁化生产,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
(四)产品竞争力强。在同行业中技术领先,主要产品市场竞争力强。坚持生产研发,积极运用推广新生产技术、节能减排工艺,创新管理模式。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书(或申请报告);
2.企业简介(包括企业名称全名,成立时间,企业性质,生产经营及办公地址,法人代表及联系方式,生产经营范围,内部管理机制及岗位人员设置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利润情况,带动当地村民增收就业情况,获得的荣誉);
3.营业执照副本及盖章复印件;
4.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5.申报企业情况表;
6.2019年相关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
7.其他相关资料。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自主申报。对照申报条件,各申报主体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镇街初审汇总推荐。各镇街对各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填写《巴南区农业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1)符合条件的以正式文件向区农业农村委推荐上报,凡是未经所在镇街审核并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专家评审。区农业农村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择优筛选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初步名单。
(四)审定公示。经区农业农村委会同相关部门审定后,拟定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名单,并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认定授牌。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农业农村委发文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并授牌。
四、报送要求
(一)申报认定通知发布。我委将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党政内网发布本通知,各申报主体如实提供书面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负责,加盖企业公章报企业所在地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镇街审核汇总后推荐上报。
(二)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送方式
各镇街将审核汇总后推荐上报的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809室何洪宇处,电子件与纸质件相对应,压缩打包传至553297777@qq.com邮箱,申报材料接收后不再退回。
附件:申报企业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
(联系人:刘怀全、何洪宇,联系电话6621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