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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757/2025-003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1-14 [ 发布日期 ] 2025-11-14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运行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决策部署,着力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提升创业孵化成效,促进我区创业载体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运行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5年11月至12月。

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经区人力社保局认定的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共4家:重庆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园、千谋一号创业基地、巴创云创业孵化基地、忽米云创业孵化基地。另有欣巴智联双创基地、巴南区二圣镇集体村农民工返乡创业园2家已升级认定为市级创业载体,不纳入本次调查范围。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将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

四、调查内容

(一)服务功能

是否具备完善的创业孵化、指导、培训及配套服务能力。

(二)运营资格

运营机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经营场地

孵化场地是否固定、独立、专属,面积是否符合标准,设施是否完备。

(四)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入驻与退出、财务管理、安全管理、项目考核等内部管理制度。

(五)服务对象

在孵创业实体数量、质量及发展状况。

(六)服务团队

管理服务团队人员配置、专业性及服务实效。

(七)政策落实

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在基地(园区)内的宣传、落实及成效情况。

(八)孵化成效

基地(园区)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果。

五、调查结果与应用

根据调查情况,调查结果将分为“运行正常”与“运行异常”两类。对运行正常的基地(园区),将按政策继续给予相应支持。对运行异常的基地(园区),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取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

各相关基地(园区)要高度重视本次运行情况调查工作,将其作为提升自身建设与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

(二)明确责任,积极配合

请各基地(园区)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指派专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次调查工作的对接与协调,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实事求是,确保真实

各基地(园区)应提前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在调查过程中务必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

(四)强化运用,促进规范

各基地(园区)应结合调查反馈情况,不断完善运营管理模式,持续提升创业孵化服务能力和质量。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4日       

(联系人:刘云路,联系电话:6622319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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