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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在巴南区的用人单位,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喊你来领补贴了...

日期: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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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在巴南区的用人单位,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喊你来领补贴了...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全力支持企业复工达产,把疫情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市人力社保局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开展以工代训职业培训工作,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向巴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申报。


用人单位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办理指南

一、补贴对象及要求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吸纳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连续登记失业两年以上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开班时间在毕业当年的71日至次年的630日)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工代训学员身份以用人单位招用时身份为准)

二、补贴标准

    不超过500/·月,每人每年不超过6个月。

三、补贴程序

    1.备案申请

   用人单位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申请,提交申请表、人员花名册、工作方案(包括时段、工作内容、考勤管理、劳动报酬等内容)。

    2.备案审核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对补贴对象的资质、工作方案、吸纳人员身份、享受补贴记录、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等资料信息。

    3.补贴申请

   以工代训期满后,用人单位即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申请补贴,提交申请表、人员花名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凭证。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还需提供吸纳人员工资发放凭证。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核比对无误后,在巴南就业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协调区财政局将补贴划入用人单位账户。

巴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6622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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