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526/2020-00007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司法发〔2020〕35号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3-18 | [ 发布日期 ] | 2020-03-20 |
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
2020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社区矫正制度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制定出台《社区矫正法》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丰富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是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求的体现。为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切实学好、用好这部法律,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司法部、市司法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学习宣传目标
通过全方位、多层次、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其他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核心内容和具体规定,明确职责、任务,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学习,增强守法意识,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成为守法公民,顺利回归、融入社会;通过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学习宣传,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将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突出学习宣传重点
(一)要注重《社区矫正法》颁布重要意义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构建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统一协调、互为补充的刑罚执行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对于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要求,加强人权保障,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对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严格执行各项监管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稳定,又要完善教育帮扶的措施方法,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坚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由专门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行刑权,确保社区矫正作为刑事执行活动的严肃性,又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注重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相结合、依法管理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的目标任务。
(三)要突出《社区矫正法》亮点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在广泛宣传《社区矫正法》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宣传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重点宣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重点宣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司法所依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的规定;重点宣传社区矫正机构应当配备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门国家工作人员,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的规定;重点宣传国家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重点宣传国家推动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培训和职业保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以及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的规定;重点宣传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重点宣传社区矫正对象应当依法服从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重点宣传社区矫正实施程序、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规定;重点宣传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法律责任规定。
三、落实学习宣传措施
(一)强化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区司法局将结合实际,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微信群“每日一学”、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确保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能够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二)全面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宣传。各司法所要组织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全面了解《社区矫正法》的内容和相关精神,结合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明确其权利义务,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意识。
(三)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舆论环境。将4-6月定为全区《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季,除区司法局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外,各司法所在辖区内各自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有条件的镇街要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推送《社区矫正法》相关知识,推进《社区矫正法》宣传广泛覆盖社会公共场所。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建立领导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分阶段做好各项工作,落实相关法律规定。
(二)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各镇街要及时报送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的有关情况,图片、信息简报等。区司法局将加强对各镇街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的监督检查,将学习宣传情况纳入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区考核。